營口市老邊區網紅大廈
-
營口市老邊區網紅大廈(1/3)
-
營口市老邊區網紅大廈(2/3)
-
營口市老邊區網紅大廈(3/3)
關于支持打造“營口有禮”品牌化和網紅小鎮扶持獎勵的優惠政策
(試行)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38號文)》,結合區委十三屆十次全會工作安排部署,我區將大力推進互“聯網+”新業態的普及和發展工作,發揮新動能加大對新經濟形態的宣傳力度,加快我區新業態經濟的體系建設,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老邊轄區內登記注冊、在老邊區繳納稅收從事“互聯網+”、文化創作等經營活動并納入平臺經濟行業、營口市文創產業統計的企業,均可享受本辦法的扶持優惠政策。
第二章 扶持獎勵類別及方式 第三條 培育新業態1、促進“互聯網+”與工業(主要三家鋼鐵企業)、農業、體育、教育、科技等產業無縫對接,支持發展互聯網動漫、游戲、文學、數字內容等創意產品;號召企業逐步深入涉及傳統門戶、電子商務、互動娛樂、網絡通信、搜索引擎、網絡招聘、網絡教育、網絡銀行、無限增值等互聯網(平臺經濟)業務領域。2、支持文創企業(工作室)組建聯合體與老邊區人民政府共同打造文化創意產業孵化器一老城區懷舊創客工場。邀請能工巧匠制作老城那些懷舊的老物件;邀請網絡作家撰寫老城舊事,委托創作合同中將約定著作權歸屬委托人和創作人共同擁有,并給予獎勵版稅中區稅收地方留成部分(50%).第四條 創建落戶、扶持、共同發展的鏈條式營商共贏模式。1、新注冊有限公司/分公司:享受增值稅獎勵區稅收地方留成部分(50%),企業所得稅獎勵區稅收地方留成部分(50%),印花稅獎勵區稅收地方留成部分(50%)。年納稅額超過兩千萬的企業視為納稅大戶,可以申請獎勵比例“一事一議”。2、一個納稅年度內,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3、經區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審核認定為創業帶頭人企業,吸納符合條件的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3年內按用人單位為吸納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費的統籌部分給與社會保險補貼。4、對新注冊并有辦公用房需求的企業可在網紅大廈及老邊轄區內的回遷樓門市房選取企業用房,根據企業的規模確定房屋面積后,可享受3年免租金的優惠待遇。第五條 人才稅收優惠政策對新設立或遷入的優秀互聯網企業,自落戶起三年內,年納稅100萬元,對高管人員1人給予獎勵;年納稅200萬元對高管人員2人給予獎勵;年納稅300萬元對高管人員3人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其個人所得稅區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第六條 獎勵和優惠政策的原則1、獎勵政策年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2、優惠政策與《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廢止之前,相關條款保持高度一致。注:財稅(2019)13號文有效期為2021年12月31日3、在企業的一個納稅年度內,獎勵和稅收優惠金額總數不大于區稅收地方留成部分。
第三章 附 則第七條 獎補時限均以年度計算,按照“自主申報、集中審核、次年獎勵”的原則執行。對符合本獎勵辦法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區級其他扶持獎勵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進行獎補。對帶動性特別強、對老邊區經濟發展貢獻特別大的企業、項目等事項,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第八條 申報主體在申報行為前后一年內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取消其應按本辦法享受的相關政策。因違法違規、弄虛作假獲得的獎勵、補助,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獎補并追回資金,3年內取消申報資格。第九條 此優惠扶持政策由網紅小鎮推進組負責解釋(網紅小鎮推進組辦公室設在新聞傳媒文化體育中心原廣播局。)
政策咨詢:15941745128